金安区发电
发电单位 |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| 签批盖章 | 宣红兵 江仲贤 | |||
等级 | 特提·明电 | 区办明电〔2017〕62号 | 区机发66号 | |||
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推进“魅力中国城”投票 工作督查的通知
各乡镇(街)党(工)委和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园区工委和管委,区直各单位: 为持续深入推动我市参选“魅力中国城”网络投票活动,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的良好氛围,根据市委市政府、区委区政府要求,区委办公室、区政府办公室将开展推进“魅力中国城”投票工作督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督查内容 1、各乡镇街、园区、区直各单位责任落实、工作开展情况。重点督查是否传达贯彻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;是否明确了工作方案,有无专抓人员每天进行投票提醒和统计上报。 2、各乡镇街、园区、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视情况。 3、宣传氛围营造情况。重点查看设置宣传标牌、电子屏等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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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况,随机抽查单位工作人员、辖区居民是否知晓“魅力中国城”投票事宜,是否发动组织每天进行投票。
二、督查时间
2017年7月22日—25日开展第一次督查,以后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机督查。
三、督查方式
查看投票记录,查阅活动资料,查问知晓情况。
四、督查分工
第一督查组:
组 长:邵 宇 区委督查室主任
成 员:陈光宇 区效能办副主任科员
柳 俊 区委办综合股股长
督查单位:横塘岗乡、中店乡、张店镇、东河口镇、毛坦厂镇、区教育局、区人社局。
第二督查组:
组 长:张 环 区政府办副主任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
成 员:李 闯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
李 磊 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
督查单位:施桥镇、双河镇、孙岗镇、望城街道、区住建局、区国土局、区农机局、区水利局、区文广新局。
第三督查组:
组 长:刘 浩 区纪委常委、监察局副局长
成 员:徐 洁 区纪委工作人员
程俊杰 区纪委工作人员
督查单位:木厂镇、马头镇、淠东乡、三里桥街道、区司法局、区城管执法局(重点局)、区林业局、区环保局、区财政局。
第四督查组:
组 长:王 雪 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、电教中心主任
成 员:杨 娇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
张 昊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
督查单位:先生店乡、椿树镇、中市街道、东市街道、南山新区、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区公安分局、区供销社。
第五督查组:
组 长:丁 兵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、讲师组长
成 员:陈舒宁 区网宣办主任
王康凤 区文明办副主任科员
督查单位:东桥镇、翁墩乡、城北乡、清水河街道、区民政局、 区交通局、区粮食局、区政务服务中心、区市场监管局。
第六督查组:
组 长:徐远光 区直工委书记
成 员:刘和伟 区直工委副书记
夏登峰 区工商联副主席
督查单位:区直相关单位。
五、督查要求:
1、各乡镇街、园区、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,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有1名参与此次督查,分管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。
2、督查组督查期间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,随机抽查机关、社区、学校、医院等单位。
3、此次督查实行量化评分,结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。
附件:“魅力中国城”投票工作督查手册
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
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7月21日
附件:
“魅力中国城”投票工作督查手册
督查对象 | 督查要求 | 督查情况 | 得分 |
1.是否传达贯彻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;有无专抓人员每天提醒一次、每天上报一次;是否有明确的工作方案(30分)。 | |||
2.单位主要负责人投票情况(10分)。 | |||
3.是否有宣传标牌、标记;工作人员、辖区居民是否知情、是否投票;单位是否组织进结对社区(村)开展投票(30分)。 | |||
4.实际工作成效:查看7月12日以来投票数量(30分)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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